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院文化标语 > 法院文化建设标语 > 中国法制建设沿革知识介绍
中国法制建设沿革知识介绍
图片编号: 044-0474 图片尺寸:1.2m*2.4m
浏览人气:3783

材料: 查看关于材料的详细介绍

价格:98.00

我要购买幅(请输入购买数量)

加入收藏 放入购物车

该商品已经成功加入购物车!

中国法制建设沿革知识介绍
一、春秋时期(公元前536年),郑国相国子产将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对后世影响深远。
二、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三、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将《法经》改造成了《秦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增强了法律稳定性,历史上称之为“改法为律”。《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成文法典。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政权快速变更,局势持续动荡,但法律制度仍然得到了巨大发展。首先,立法技术不断提高,法律理论也有明显发展。其次,具体法律制度的儒家化得到加强。一些重要的制度,比如“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已成为成熟的制度。
五、、西汉,董仲舒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思想核心是“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政治局面。这一思想具有“外儒内法”、强化君主专制的特点。
六、唐高宗永徽年间,编定《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到中国历史上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典,其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减轻刑罚。
七、明朝制定《大明律》,强化中央集权,加强君主对司法的直接干预。明亡后,进步思想家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
八、民国时期(1912年3月),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成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
九、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十、建国后,为保证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代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关键词: 中国法制建设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栏   法制宣传图片   法制宣传资料   法院宣传栏  

上一幅:清-家和万事兴 国清才子贵

下一幅:躬先表率

本类推荐图片

该类产品相关热文

关键词搜索

  中国法制建设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栏

  法制宣传图片

  法制宣传资料

  法院宣传栏

在线客服 客服软件
在线客服系统

企业文化墙|校园文化墙|文化墙图片

© 2005-2024 企业文化与文化墙可视化制作专业平台│挂图大师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荷光路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字和图片素材搜集自互联网,部分转载文章及图片在搜集时没有发现“信息来源”、“作者”等信息,如果涉及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电话:020-85662199 / 85660025 传真:020-85662199

网址:http://www.wenhuaqiang.net

粤ICP备11077203号 版权所有@ 广州市天河区东棠行道办公用品经营部
快速导航: 企业文化宣传栏企业管理漫画服务理念标语激励员工标语会议室标语时间管理标语生产安全标语创新标语团队合作标语执行力标语
本站空间由万网空间代理维启在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