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语大全—消防安全制度
增强防火意识,及时传达上级布置的消防会议要求按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学习消防知识。
按消防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具。
定期向学生、教师传达防火要求和防火常识,定期出版宣传专栏。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器负荷情况、电线老化等现象,出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
图书室、电教室、配电房、锅炉房、食堂、实验室、标本室、展览馆、男女生宿舍、教学楼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点等,均属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立防火标志,配备灭火设施。各部位配备的消防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严格履行运输、领用、登记手续。
禁火区严禁居住和明火工作。如因建筑、维修施工、维修电路等,应按正常手续呈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学校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方可施工。
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联合组成,统一领导,负责全校的义务消防工作。
全校消防器材由保卫处编制计划和及时配备,由各部门义务消防员保管使用。定期组织师生进行灭火预演。
如果您需要其他主题产品内容的选择,请回到 校园标语 目录。
点击以下两链接可以获得挂图大师所有产品的目录,更多产品供您选择。
优惠价:¥10元
优惠价:¥10元
优惠价:¥10元
优惠价:¥10元
优惠价:¥10元
© 2005-2025 企业文化与文化墙可视化制作专业平台│挂图大师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荷光路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字和图片素材搜集自互联网,部分转载文章及图片在搜集时没有发现“信息来源”、“作者”等信息,如果涉及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电话:18925107903 传真:020-8566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