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图内容:
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人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目前,国家及我省规定的对适龄儿童进行有计划预防接种的疫苗为: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风腮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流脑疫苗、A+C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 。非计划免疫疫苗有:风疹疫苗、腮腺炎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痢疾疫苗、狂犬疫苗等,此类疫苗为自费疫苗。儿童家长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选择,疫苗的预防接种可提高机体对相应传染病的免疫力,预防相应的传染病,但疫苗与临床上使用的药物是相似的,也有极少数人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会出现一些反应或副反应,或愈合或加重原有疾病。因此,特告之儿童家长及监护人:
1、儿童在首次预防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接种单位或接种医师如实反映儿童出生情况、既往病史、过敏史以及家庭病史等情况。
2、儿童每次预防接种前,其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并向接种医师、医生如实反映儿童近期健康状况。
3、儿童在预防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红肿、发热等一般反应。极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或其它异常反应等,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每次 接种后应注意护理和观察,如有不适,及时向接种医师报告并尽早到相关医院就诊。
接种前注意事项: 相关内容: 医院标语
1、接种前30分钟避免喂奶,喂热水,但仍避免饥饿状态
2、尽量避免接种时宝宝睡眠状态
3、既往有各种过敏史提前告知医生
接种禁忌:
1、严重的心肝肾疾病,急性传染病,活动期结核
2、脑发育不正常,颅脑损伤史,脑炎后遗症,癫痫
3、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
4、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
接种暂缓:
1、各种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
2、体温〉37.0℃或有淋巴结肿大
3、感冒,轻度低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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