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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检查的项目和时间
妊娠虽是妇女正常生理现象。但有20%的母婴可并发或合并病理情况,而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可危及母婴生命,还可导致胎儿慢性缺氧,发育异常。因此建议您在孕期定期产检及做以下检查。这种保证母婴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1、妊娠后尽早进行初次产检,孕28周前每4周检查1次,孕28-36周每2周检查1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如有特殊请遵医嘱;
2、孕7-20周进行初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肝肾功能、乙肝标志物、抗HIV、HCV、PRR、致畸六项、血红蛋白分析、G6PD、心电图、唐氏筛查等。
3、孕24周以后进行血糖筛查。
4、孕24周起每月复查血尿常规。
5、孕20周、30周左右进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监测。
6、孕32周左右进行脐血流监测。
7、孕36周每周进行胎心监测,有特殊情况可提早至32周。
8、孕37周起,每周检查血尿常规。
9、孕37周后复查凝血功能,肝肾功能。
10、目前国内外研究均提示常规超声检查对胎儿无影响,建议孕早期B超确定宫内妊娠及孕周;孕20-28周做一次彩超,其后根据具体情况每1-2个月复查1次彩超。孕28周左右建议进行胎儿心脏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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