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科规章制度-理疗室工作制度
一、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医生检查后,确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二、理疗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三、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疗应及时通知医生。
四、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的金属物(如手表等),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地板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械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声波禁用单极法,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
五、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或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六、康复医师应经常到治疗室观察治疗过程,并与理疗室工作人员经常研究理疗方案及方法,不断改进理疗方法,探索理疗机器的新用途,发掘理疗新的应用范围。
七、理疗工作人员要坚持自觉及重点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定期重点分析总结本科前本五位病种的临床疗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理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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