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病人的权利保障不够
根据临床实践的需要,病人只是将一部分权利让渡给医生,而医生在行使权利时不可能是无限的和随意的,必然有一定的限制,医生合法权利范围也仅限于病人转让的这部分权利和被公认医疗实践需要授予的权力。一般而言,病人可以让渡的权利主要有部分自主权、隐私权、保密权和部分认知等。在患者被限制的诸多权利中,最直接也最关键的是患者的知情权。对患者人格和尊严保障不够,对患者保密权和隐私权的保障不足,医院泄漏患者的私密有可能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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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病难、看病贵
引起“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众多,但医院也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医院方面而言,看病难主要体现在医院就诊流程太苛刻,弱势群体就医困难等;看病贵主要体现:三不合理现象 (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一直是老百姓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由于农村卫生机构和小医院条件差、水平低、群众不信任,城乡居民患大病小病,都希望到大医院找名大夫去看,客观上造成了供需失衡。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服务不足,大医院负荷过重。群众对大医院信任度高、期望值大,但由于供需关系失衡,患者在挂号、排队、看病、取药、住院等方面,可能会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而医生由于负担重、压力大,加班加点,如果再得不到病人的理解,也会有一些不冷静的情绪,有时就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3.信任危机
病人和公众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危机现在已成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也成为每一个医院管理者必须关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医生对病人缺少责任心和使命感。导致病人对医生缺乏诚信和安全感,有病不愿及时到医院就诊,从而使他们疾病恶化,健康、生命受损。不信任给医院、病人、社会、医学发展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不信任使病人和医生互相防备,像潜在的敌人关系,而不是朋友关系;不信任使医患关系带上律法主义/条文主义(legalism)性质,医生将自己限于协议的文字,不期望成为病人福利的维护者厂咨询者和保护者。
4.过度追求经济利益
一些医院不同程度地在办院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有盲目扩大规模,忽视内涵建设,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医院公益性质淡化,有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倾向。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不少公立医院运行主要靠向患者收费,出现过分依赖医疗市场的导向。与医院服务相关的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一些企业违规操作,虚报成本造成政府定价虚高;生产销售等流通环韦多,层层加价,一些不法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等,增加药品和医用器材的销售量,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也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