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免疫科规章制度-风湿免疫科门诊工作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参加门诊的医师须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实
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我科开展了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普
通门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每日定时出诊,专家门诊由副高及以上医师轮流出诊。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
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8、门诊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
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我科室各慢性病患者教育信息及服务
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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