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规章制度-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排班表值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2、值班人员应提早5-10分钟到岗,接受交班,并作好交班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并检查各种抢救器械是否完好,处于使用状态。
4、认真观察班内病员的病情变化,正确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5、根据病情需要,可直接申请会诊,也可通过科主任、总值班或医教科组织会诊抢救。
6、及时向科主任 、总值班报告班内将要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事情。当人身安全受到威吓时,应做好防备并报告保卫科或者110。
7、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干与本科业务无关的私活。确需离开的,应有人顶岗并说明去向。保证通讯畅通,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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