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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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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

     应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不得对媒体采访拒之门外。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新闻媒体提出的采访
要求,不得以需要向有关领导或上级法院请示为由拖延或
敷衍采访。
  应当热情诚恳、从容大方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提供必
要的方便,不得生冷硬推。
  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新闻媒体的采访作出解答,不
得弄虚作假、信口开河。
  应当客观、中立回答新闻媒体的提问,不得在接受采
访时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评论。
  应当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中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审判工作秘密,
并向新闻媒体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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