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科管理制度(二)
三、疼痛处理
(一)疼痛治疗前,医生应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相关知识的宣教,宣教过程应记录在病历中,涉及有创或特殊药物治疗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处理流程
患者入院之初,由责任护士进行疼痛筛查,并在患者入院评估单中填写疼痛评估栏;
无疼痛主诉患者,不做进一步疼痛评估记录;
疼痛评分<4分者,责任护士负责进行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每天评估2次,并填写护理评估/措施记录表;
疼痛评分≥4分者,护士应及时报告经治(值班)医生,医师查看病人时再次评估确认后,给予必要的处理措施,责任护士每天评估3次,直至疼痛评估评分<4分,并填写护理评估/措施记录表。
疼痛评分≥7分者,医生应在30min内针对疼痛的程度、性质、部位、发生频率、持续时间,既往疼痛病史,药物滥用史等进行评估确认以及必要的处置,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经治医师首先按照引起疼痛的原因实施对因处理,经常规疼痛治疗措施不能有效缓解患者的疼痛,应及时邀请疼痛科医师会诊指导。
特定疼痛如术后疼痛、癌痛、创伤病人的急性疼痛患者应邀请相应专科进行疼痛评估和处置。
四、疼痛控制目标
(一)疼痛强度评分≤3分;
(二)24小时内突发疼痛次数<3次;
五、要求
(一)涉及疼痛诊疗范围的科室应利用多种形式对患者进行相关知识宣教。
(二)涉及疼痛治疗的其他科室也应当制定本科室的疼痛管理制度包括疼痛培训、处理及并发症处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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