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标语—中学教师10不准
为了更好地加强教师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树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塑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教师“十不准”。
1、不准上班缺席、迟到、早退、不准代签到,更不准旷课、旷辅导、旷工、旷办公,有事要请假,不准消极怠工。
2、不准在工作日打扑克、下象棋、来麻将,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看电视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加班人员,可适当娱乐扑克、象棋、麻将等,但不准在办公室及其它公共场所,不准有赌博行为。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酒后驾车、骑摩托车,其他时间也不准因喝酒影响上班、辅导或因喝酒面红耳赤进课堂,更不准借酒发泄、寻衅滋事。
4、不准在课堂上或其他有学生的场合吸烟,不准上课时会客(包括学生家长)、外出或做与上课无关的任何事情。
5、不准将手机带入课堂,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手机应主动关闭或调为振动模式。
6、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谩骂、讽刺、歧视、驱赶学生,更不准对学生家长无理或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言行,不准将学生随意调班,更不准私收学生入班。
7、不准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不准在公共场所穿拖鞋、披小褂、穿背心、平角裤头等。不准将小孩带进办公室、会议室、教室,不准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写乱画或有其它干扰办公的行为。
8、不准无教案上课,或用陈年旧案上课,不准私自调课。课堂教学不准采用“灌输式”、“放羊式”等不科学教学方法。不准在任何考试过程中(监考、封卷、阅卷、合分、登分等)产生错误或弄虚作假。
9、不准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有不负责行为;不准对学校或上级布置的安全等工作敷衍塞责;不准对班级或学校中的安全隐患(包括学生中矛盾)、安全事故不闻不问、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准提前或托延学生放学时间;不准随便安排学生补课或外出活动;不准让学生帮其干农活。
10、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定资料,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越访、集访、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和影响安定和谐的局面。不准打骂仗或拉帮结派拜把子,破坏团结,不准唆使亲属、亲友来校报复、闹事。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检讨、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诫勉谈话、撤销职务(班主任)、辞退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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